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淅川县法院: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 携手共护渠首绿水青山

淅川县法院: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 携手共护渠首绿水青山

6月20日下午,河南省淅川县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工作推进会在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举行。该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少普,淅川县林果发展中心副主任葛玉顶及其他相关同志参会,共商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协作机制,共护渠首绿水青山。

会上,双方从组织体系、工作职责、主要任务等多方面展开深入交流,探讨完善《淅川县全面推行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机制工作方案》,着力建立健全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,强化林草湿等生态资源的协同保护合力。

据了解,按照《淅川县全面推行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机制工作方案》的规定,淅川县建立了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联席会议制度,由县人民法院、县林长办公室共同召集,定期召开,与县林业局和县级林长制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问题,安排重点工作。通过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机制的落实,推动依法治林、做好生态司法服务保障、推动生态保护法定责任落实、推进生态恢复法定义务履行。本次工作推进会就是落实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体现。

在工作推进会上,双方均表示,淅川县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,区位十分特殊,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密切协作,进一步形成合力,发挥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机制的长效作用,构建司法嵌入式林长制,做实生态保护工作。通过发布典型案例、策划专题活动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全社会保护林草湿、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。

会后,与会人员实地查看了司法宣传教育基地,并就司法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、完善宣传教育相关内容、结合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机制扩大宣传效果进行探讨和交流。(供稿:朱慧)

标签: 淅川县法院 林长 法院院长 携手共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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